标题:三宝物互贷 内容: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塔僧二物,互贷,分明券记,某时贷,某时还。 若知事交代,当于僧中读疏,分明唱记,付嘱后人。 违者结犯。 ”  资持记释云:“且约塔僧,法物亦尔。 券即契书。 读疏者,历帐告僧。 违结罪者,一违此教,理须得吉;一不还三宝,随物结犯。 ”(事钞记卷一七·四一·九)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2:3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