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三衣互着 内容: 子题:不着袈裟食者得罪行事钞·二衣总别篇:“五百问云,无中衣时,得着大衣上讲礼拜。 小衣不近身净洁者,无七条者,五条亦得入众食礼拜等。 准此行路见塔,着下衣者不得作礼。 不着三衣受食,犯堕。 借人三衣着,不得出界经宿,界内不限日数。 十诵亦云,不着袈裟食者得罪,不云三衣。 ”  资持记释云:“五百问三段,初明互着。 无中衣者谓阙七条;大衣本非入众,阙故开之;小衣即五条净者,亦开入众。 准此若阙大衣,下二应开入聚;若阙下衣,大衣不许作务,七条应得。 注中,以道行中多着下衣,或有见塔而设礼者,论中无衣暂开,故知常途不许。 今时入塔礼诵,多不易衣,熏触灵仪,更增慢业,识者诫之。 次明受食,制须法衣。 三明借衣,制须在界。 下引十诵,决上论文,似制三衣重着受食,或局受持。 袈裟语通,随着一事,或复余长,皆无有过。 言得罪者,准犯吉罗。 准此判犯不用前论。 ”(事钞记卷三○·四三·四)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1:3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