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 内容: 亦名:十事能忍方堪受具、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含注戒本·九十单提法:“佛言,若年未满二十,不堪寒、热、饥、渴、风、雨、蚊虻毒虫;及以恶言、若身苦痛,不能堪忍;又不堪持戒,及以一食。 若满二十,堪忍如上众苦事。 ”(含注戒本卷中·二四·一一)行宗记·释九十单提法:“总有十事,寒、热、饥、渴、风、雨为六,蚊虻等为七,恶言痛苦为八,持戒为九,一食为十。 能忍此十,方堪受具。 ”(戒疏记卷一五·三二·一) 发布时间:2025-05-21 10:32:40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