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捉宝戒拾遗开自捉 内容: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四分云,若在寺内寄宿处有宝,自捉、教人举。 当识囊相器相,开解看几方圆几新故。 有索者,问相貌,同者还;不相应者,云我不见此物。 若二人同来取,语同者;持物置前,各自取去。 不作如是方便,吉罗。 若余处捉遗落物者堕。 ”资持记释云:“释第三缘(非住处及宿处),四分,先明方便还他。 言自捉者,据此拾遗明开自捉。 二人同取,谓二人各来识认。 语同谓二皆相应,无由辨故。 若余下,明无缘结犯。 ”(事钞记卷二五·二一·二) 发布时间:2025-05-21 10:27:2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3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