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安居受日法诸部不同 内容: 亦名:受日法诸部不同子题:受七夜法、七夜法、受三十九夜法、三十九夜法、雨安居、四分受日日没法谢、十诵受日夜尽方失资持记·释安居篇:“问:‘诸律立法,差别何相? ’答:‘五分三品则同四分;十诵有二:一、 七夜法,二、羯磨三十九夜法;僧祇亦二:一、七日,二、羯磨事讫。 是则别法咸同,众法时异。 ’”(事钞记卷一二·四九·三)行事钞·诸部别行篇:“且论受日,诸部不同。 四分三品,如上已明。 僧祇有二,初明七日,同于四分。 后明事讫,便用中间别法;任前缘事未了,法在,不还者得。 必非破戒,三宝正缘。 故文云:‘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于此处雨安居。 若僧时到,僧忍听。 某甲比丘,于此处雨安居,为塔事僧事,出界行,还此中住。 诸大德,某甲比丘,为僧事塔事,出界行,还此处安居。 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诵受日有二,七夜之法,同四分而兼夜;又用三十九夜法,用白二羯磨文,不同四分。 故彼律云:‘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出界,是处安居自恣。 若僧时到,僧忍听。 某甲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出界,是处安居自恣。 如是白。 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出界,是处安居自恣竟,谁诸长老忍。 某甲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出界,是处安居自恣者默然,谁不忍,便说。 僧已忍,听某甲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出界,是处安居自恣,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资持记释云:“四分三品,七日、半月、一月,倍增。 如上,指安居篇。 僧祇,前指七日。 次明事讫,初示名;必下,简缘;故下,引法。 天竺夏分多雨,故云雨安居,即召夏初为雨时是也。 十诵,七日同四分者,据七是同,兼夜则异。 四分日没法谢,彼宗夜尽方失,失法虽有短长,护夏同在明相。 三十九夜,众法是同,日数则异。 牒缘云是处者,即指本住处,亦同四分还来此中也。 ”(事钞记卷四二·三八·一○) 发布时间:2025-05-21 10:24:2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3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