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摄僧戒场量 内容: 亦名:戒场量资持记释云:“戒场中,先引开缘。 数字入呼。 众起即羯磨僧事。 四位僧中,略举初后,中二大同。 善下,示量。 以二十人僧通行一切众法,更兼所为,故容二十一人。 减则不周,故所不许。 此据一众为言;必兼二众,须容四十一人。 ”(事钞记卷六·七·二○)羯磨疏·诸界结解篇:“戒场量者,善见云,容二十一人,减则不听。 此据极小为言。 二十出罪,兼所为者,故局此耳。 彼论又云,场内不得安僧住处,有惭比丘须折却。 唯置佛殿。 ”济缘记释云:“戒场中,初明小量。 且据一众行事备足,故不听减;若兼二众,须容四十一人。 彼下,次示广量。 既制僧住,显知非狭。 ”(业疏记卷七·八·一九) 发布时间:2025-05-21 10:21:13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3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