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十二恶律仪 内容: 又称十二种恶戒。 恶律仪者,谓所不应作之律仪。 即:(一)屠羊,或杀而食之,或杀而卖之,以取利资生。 (二)养鸡,因嗜其肉而畜之,意图烹杀。 (三)养猪,因口腹之欲,或图贩卖之利而畜养之。 (四)捕鸟,以杀心故,网捕禽鸟,或食或卖,伤害物命。 (五)捕鱼,以杀心故,网捕鱼类,或食或卖。 (六)猎师,以杀心故,网捕一切禽兽,或食或卖。 (七)作贼,见一切物,常怀劫盗之心,或妄行窃盗,贼害于人。 (八)魁脍,为官行刑,习操刃之业,残害同类。 (九)守狱,为牢狱之吏,以器械枷锁非理凌虐罪囚,无慈善之心。 (十)咒龙,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 (十一)屠犬,杀犬以资利养。 (十二)伺猎,谓作猎主,伺捕禽兽以利其生,而自积罪业。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七、杂阿毗昙心论卷三、俱舍论卷十五] p345 发布时间:2025-05-21 08:35:36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0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