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住持 内容: 《敕修清规·住持章》云:“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巖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 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 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禅苑清规·尊宿住持》云:“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 各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 初转法轮,命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 得善现尊者长老之名,居金粟如来方丈之地,私称洒扫,贵徒严净道场;官请焚修,盖为祝延圣寿。 故宜运大心,演大法,蕴大德,兴大行,廓大慈悲,作大佛事,成大益利。 权衡在手,纵夺临时,规矩準绳,故难拟议。 然其大体,令行禁止,必在威严,形直影端,莫如尊重,量才补职,略为指蹤,拱手仰成,慎无彻时。 整肃丛林规矩,抚循龙象高僧,朝晡不倦指南,便是人天眼目。 ”《备用清规·住持》云:“佛祖传持,延洪慧命,轨范·界,开凿人天,明向上事,转大法轮,居金粟如来方丈之位,得善现尊者长老之名。 入室升堂,告香普说,世出世间,法如法说,行说俱到,名实相当。 举古明今,师承有据,或单提直截,对接上根;或设化随机,诱劝中下,成就胜缘,权衡纵夺。 致若行道说法之暇,勾稽钱谷簿书,丰俭随宜,供众修造,虽曰世间余事,古今亦号难齐,茍能兼济,斯谓全才。 不及此者,竭力运谋,修造尽心,供众安僧,列职任贤,庶毋旷役,斯谓三等住持,良非细事。 焚修祈祷,贵在专诚。 临众閑居,无宜慢易。 丛林之设,老病为先,照拂矜怜,尤须介念。 方来高士,如礼送迎,率身以先,无事不办。 如密庵披衣夜卧,代先师持戒,克振家声;地藏指石说心,与弟子投机,得大智慧。 此皆千古典刑,佛法重任也。 ”明教嵩禅师〈广原教〉云:“教谓住持者,何谓也? 住持也者,谓藉人持其法,使之永住而不泯也。 夫戒定慧者,持法之具也;僧园物务者,持法之资也。 法也者,大圣人之道也。 资与具,待其人而后举,善其具而不善其资不可也,善其资而不善其具不可也,皆善可以持而住之也。 昔灵山住持,以大迦叶统之;竹林住持,以身子尸之。 故圣人之教盛,圣人之法长存。 圣人既隐,其世数相去,茫然久乎! 吾人侥幸,乃以住持名之势之利之,天下相习,沓焉纷然,几乎成风成俗也。 圣人不复出,孰为之正? 外卫者,不视不择,欲吾圣人之风不衰,望圣人之法益昌,不可得也。 悲夫! 吾何望也? ”《禅林宝训》云:“密庵曰:‘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 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僧宝传·黄龙宝觉心禅师传》云:“谢景温师直守潭州,虚大沩以致公,三辞不往。 又嘱江西转运判官彭汝砺器资,请所以不赴长沙之意。 公曰:‘愿见谢公,不愿领大沩也。 马祖、百丈已前无住持事,道人相寻于空閑寂寞之滨而已。 其后虽有住持,王臣尊礼为天人师。 今则不然,挂名官府,如有户籍之民,直遣伍伯追呼之耳,此岂可复为也? ’师直闻之,不敢以院事屈,愿一见之。 公至长沙。 ”《清拙澄禅师圣因录》云:“古德住持有三种:一、说法;二、安众;三、修造。 舍此之外,不为住持。 昔汾阳感石门排闼,喻以佛法大事,靖退小节之言而起;大觉为九峰一疏而来;晦堂愿见谢公,不住大沩;应庵云:‘衲僧家着草鞋住院,何至如蚖蛇恋窟? ’此皆中古传道名师,可为后世法。 ”《罗湖野录》云:“五祖演和尚付法衣佛鑒,曰:‘大凡应世,略为子陈其四端,虽世俗常谈,在力行何如耳。 一、福不可受尽,福尽则必致祸殃;二、势不可使尽,势尽则定遭欺侮;三、语言不可说尽,说尽则机不密;四、规矩不可行尽,行尽则众难住。 ’”大慧杲和尚与鼓山逮长老书云:“沩山谓仰山曰:‘建法幢,立宗旨于一方,五种缘备,始得成就。 五种缘谓外护缘、檀越缘、衲子缘、土地缘、道缘。 ’”《山庵杂录》云:“大凡住持人,须要钳辖仆隶,亦宜时时以善训之,庶不为恶而无累焉。 千濑住嘉兴天宁,仆隶盗街坊人狗,煮而食之,千濑得煮狗名。 荆石住姑苏承天,驾舟赴檀家请,经墅落,仆隶盗居民羊,煮而食之,荆石得煮羊名。 夫盗狗盗羊,于二人何与? 而当其恶名者,盖寻常失于钳辖严训而致然也。 后之人亦当以彼二人为戒。 ”又云:“夫住持者,盖住一切菩萨智所住境,护持诸佛正法之轮。 所谓佛子住持,而百丈立斯名,岂偶然哉? 近代为住持,而名焉利焉者,不知其所系之重,间有好交俗子,从事饮啖。 吁! 可惜哉云云。 ” 发布时间:2025-05-21 04:46:5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53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