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檀越施僧得施分法 内容: 亦名:僧得施分法、分僧物法、十方现前物分法子题:僧得施羯磨疏·集法缘成篇:“分僧物者,既僧得施,不私专己。 先以法告,后依法分。 ”济缘记释云:“僧得施,即十方现前物。 ”(业疏记卷三·一八·一四) 发布时间:2025-05-21 01:47:4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8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