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沙弥说戒法 内容: 亦名:沙弥布萨法子题:嘱授、沙弥戒经行事钞·沙弥别行篇:“(一、通行法)若通行者,大僧说戒日,沙弥多具华香汤水,供僧众具,于布萨处,张施罗列。 鸣稚将了,并须尽集,有缘嘱授受筹。 大僧作法,一如常式。 至说戒序讫,戒师云,未受具戒者出,诸沙弥等,各从座起,执坐具,在僧前,礼已,互跪。 上座告云:‘此众僧布萨说戒,汝未受具足,不豫(预)闻之。 各随本业诵习,谨慎莫放逸。 至鸣稚时,同赴堂来。 ’告已,随次出。 (二、别行法)若别行者,沙弥有都集处。 鸣稚讫,二众各集。 十诵,令差一沙弥检校。 行法一同僧中。 行筹讫,将至僧中,付僧维那,总合唱数。 彼送筹者,还来本处。 差一人为说戒师,诵沙弥戒经,谓(诵)爱道尼经,及五德十数等。 若诵讫,僧中未彻者,随时诵经说法。 至鸣稚时,总来赴堂。 随次入僧中,于常坐处,互跪合掌。 彼说戒师,为说明人能护戒已后文。 此与大僧相涉行用,看僧说戒中。 ”资持记释云:“说戒中,初文为四,初明众具。 鸣下,次明来集,嘱授,即说欲。 至下,三明出众,又三:一、起座,二、礼众,三、受教敕。 豫,合作预,谓厕预也。 鸣稚时,即诵略教竟,重集听后序。 别行中,初明集众。 注令检校,恐有不集故。 次明行事,行法同僧,即唱白行水等;送筹入僧者,以财法依僧故也。 三明说戒,沙弥戒经,亦云沙弥威仪戒本一卷,谓字写误,合作诵字。 至下,四明入僧。 ”(事钞记卷四一·三七·一五) 发布时间:2025-05-21 01:44:5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8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