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 内容: 亦名:持犯方轨篇子题:持犯方轨、深达持犯方轨则一切戒律明如指掌、持犯方轨深达则一切戒律明如指掌行事钞·持犯方轨篇:“持犯方轨篇第十五。 ……(一、叙意生起)(一、叙义深难见)律宗,其唯持犯;持犯之相实深。 非夫积学洞微,穷幽尽理者,则斯义难见也。 故历代相遵,更无异术;虽少多分径,而大旨无违。 (二、彰述作兴由)但后进新学,教网未谙,时过学肆,讵知始末? 若核持犯,何由可识? 然持犯之文,贯通一部。 就境彰名,已在随相;今试约义总论,指其纲要;举事以显,令披寻者易矣。 (二、开章正明)就中诸门分别:初知持犯名字,二、解体状,三、明成就,四、明通塞,五、明渐顿,六、明优劣,七、杂料简。 ”资持记释云:“释持犯篇,持犯名义,如下名字门自释。 (持犯两名,并望受体违顺为名。)持谓执持,犯即侵犯,并从本受,而建斯名。 篇列七门,遍该法界。 是开解之龟镜,实立行之楷模。 解行所凭,故云方轨。 ……七门大义,括尽始终;心境两明,行相无昧。 于兹深达,则一切戒律,明如指掌。 学者幸留意焉。 ”(事钞记卷二六·一·三) 发布时间:2025-05-21 01:30:10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7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