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与取者相 内容: 【不与取者相】 p0332瑜伽八卷九页云:复次不与取者者:此是总句。 于他所有者:谓他所摄财谷等事。 若在聚落者:谓即彼事、于聚落中,若积集、若移转。 若闲静处者:谓即彼事、于闲静处,若生、若集、或复移转。 即此名为可盗物数者:谓所不与、不舍、不弃物。 若自执受者:谓执为己有。 不与而取者:谓彼或时资具阙少,执为己有。 不与而乐者:谓乐受行偷盗事业。 于所不与不舍不弃而生希望者:谓劫盗他,欲为己有。 若彼物主,非先所与,如酬债法;是名不与。 若彼物主,于彼取者,而不舍与;是名不舍。 若彼物主,于诸众生,不随所欲受用而弃;是名不弃。 自为而取者:谓不与而取故,及不与而乐故。 饕餮而取者:谓所不与不舍不弃而希望故。 不清而取者:谓于所竞物,为他所胜,不清雪故。 不净而取者:谓虽胜他;而为过失垢所染故。 有罪而取者:谓能摄受现法后法非爱果故。 于不与取若未远离者:如前杀生相说应知。 所余业道亦尔。 此中略义者,谓由盗此故;成不与取。 若于是处,如其差别,如实劫盗。 由劫盗故;得此过失。 是名总义。 又此中亦显不与取者相;非不与取法相。 当知余亦尔。 发布时间:2025-05-21 01:09:44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7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