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种修 内容: 【四种修】 p0420杂集论九卷十二页云:修云何? 略说有四种,谓得修、习修、除去修、对治修。 得修者,谓未生善法,修习令生。 习修者,谓已生善法,修令坚住不忘,倍复增广。 除去修者,谓已生恶不善法,修令永断。 对治修者,谓未生恶不善法,修令不生。 如是四种修差别相,随其所应,依四正断说。 为得故修,名为得修,由此修力,得所未得诸善法故。 习即是修,名为习修,由此修力数习,已得诸善法故。 为除故修,名除去修,由此修力,除去现行位诸不善法故。 修习对治,名对治修,对治未来诸不善法,令成不生法故。 又道生时,能安立自习气,是名得修,从此种类展转增盛相续生故。 又即此道,现前修习,是名习修,由即此道,现前行故。 又即此道,现在前时,能舍自障,是名除去修,由此能灭自所对治粗重障故。 又即此道,既舍自障,又令彼未来住不生法中,是名对治修,由已得转依于未来世安置彼障,令住不生法故。 又由具四种对治故,名对治修,谓厌坏对治,断对治,持对治,远分对治。 厌坏对治者,于有漏诸行见多过患,谓以如病如痈等行厌坏五取蕴故。 断对治者,谓方便及无间道,由彼能断诸烦恼故。 持对治者,谓解脱道,由彼任持断得故。 远分对治者,谓此后诸道,由彼令先所断烦恼转远离故。 如是四种对治差别,是前对治修差别义 二解俱舍论二十六卷二十页云:云何修有四种? 一、得修,二、习修,三、对治修,四、除遣修。 如是四修,依何法立? 颂曰:立得修习修,依善有为法,依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 论曰。 得习二修,依有为善,未来唯得,现具二修。 治遣二修,依有漏法。 故有漏善,具足四修。 无漏有为,余有漏法。 如次各具前后二修。 外国诸师说修有六,于前四上加防观修,防护诸根,观察身故,如契经说:云何修根? 谓于六根善防善护,乃至广说。 又契经说:云何修身? 谓于自身,观发毛爪,乃至广说。 迦湿弥罗国诸论师言:防、观二修,即治、遣修摄。 三解大毗婆沙论一百五卷十二页云:修有四种,一、得修,二、习修,三、对治修,四、除遣修。 得修、习修,谓一切善有为法。 对治修、除遣修,谓一切有漏法。 西方诸师说修有六,谓前四种更加二修:一、防护修,二、分别修。 防护修者,谓防护诸根,如契经说:于此六根善调伏,善覆藏,善守护,善摄,善修,能招后乐。 分别修者,谓分别色身,如契经说:此身中有发毛爪齿,乃至广说。 此国诸师说后二种,即是对治、除遣修摄。 故一切修,唯有四种,此中依前二修作论。 然四种修,历法分别应作四句:有法是前二修,非后二修,谓无漏有为法;有法是后二修,非前二修,谓染污及无覆无记有为法;有法是前二修,亦是后二修,谓善有漏法;有法非前二修,亦非后二修,谓无为法。 问:修是何义? 答:熏发义是修义,习学义是修义,令明净义是修义。 有为善法现在者习修所显,未来者得修所显。 现在者习故得,故名修,未来者唯得故名修,现在者受用故名修,未来者引发故名修,现在者在身故名修,未来者起得故名修,现在者现前故名修,未来者成就故名修,现在者正作所作事故名修,未来者如遥与欲故名修。 如彼广说。 发布时间:2025-05-21 00:43:45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6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