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用因 内容: 【用因】 p0528瑜伽五卷九页云:问: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何法用耶? 答:即自种子为先;如此生为建立;即此生缘为和合故;自业诸法作用可知。 何等名为自业作用? 谓眼、以见为业。 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 又地、能持,水、能烂,火、能烧,风、能燥;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 发布时间:2025-05-21 00:00:4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5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