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三有为 内容: 指三种有为法。 又作三有为相、三相。 即:(一)色法,乃质碍之法,小乘俱舍指五根、五境、无表色之十一法;大乘法相指五根、五境、法处所摄色之十一法。 (二)心法,乃虑知之法,俱舍指一心王及四十六心所;大乘指八心王及五十一心所。 (三)非色非心法,异于前二者,俱舍指十四不相应法;大乘指二十四不相应法。 此三者皆有因缘之为作,故称有为法。 一切法中除无为法,余悉有为法。 [大乘义章卷二“三有为义”] p549 发布时间:2025-05-20 23:44:3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4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