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三相 内容: 即三种相。 (一)一切诸法有如下三相:(一)假名相,指唯有假名而无实体之相。 (二)法相,指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诸法之相。 (三)无相相,指无相之相,即离假名相、法相之相。 [大明三藏法数卷十三] (二)事物之上立有三相:(一)标相,如烟为标示火存在之相。 (二)形相,如长、短、方、圆之相。 (三)体相,即物体自身本质之相,如火以热为相。 [大明三藏法数卷十三] (三)修禅定时有如下三相:(一)发相,对治心之沉滞而起奋发之相。 (二)制相,制止心散乱之相。 (三)舍相,舍置调适心之相。 [成实论卷十二定相品] (四)因明用语。 因明三支作法中,因支必备之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等三个法则,称为因三相。 (参阅“因三相”2271) (五)又作三有为、三有为相。 即分别有为法之能相为生相、住异相、灭相三种:(一)生相,能起诸法。 (二)住异相,能衰异诸法。 (三)灭相,能坏灭诸法。 俱舍论卷五(大二九·二七上):“若法令行三世迁流,此经说为有为之相,令诸有情生厌畏故,谓彼诸行生力所迁,令从未来流入现在,异及灭相力所迁迫,令从现在流入过去,其衰异及坏灭故。 传说如有人处稠林,有三怨敌欲为损害,一从稠林牵之令出,一衰其力,一坏命根。 三相于行应知亦尔。 住于彼行摄受安立,常乐与彼不相舍离,故不立在有为相中。 又无为法有自相住,住相滥彼,故经不说。 有谓此经说住与异总合为一,名住异相。 何用如是总合说为? 住是有情所爱着处,为令厌舍,与异合说。 ”此盖以三相会释四相。 [增一阿含经卷十二、大毗婆沙论卷三十九、顺正理论卷十三、俱舍论光记卷五](参阅“四相”1732) (六)又作三性。 即就有无假实而分一切法之性相为遍计所执性(虚妄分别相)、依他起性(因缘相)、圆成实性(第一义相)等三种。 (参阅“三性”563) (七)第八阿赖耶识所具之自相、果相、因相等三相。 自相指初阿赖耶,果相指异熟,因相指一切种。 (参阅“赖耶三相”6314) p587 发布时间:2025-05-20 23:41:1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4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