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炬 内容: 又称下火。 葬仪时,导师秉炬,表示火葬亡者之意。 传始于黄檗希运于母溺死时,秉炬夜照,唱偈引导之。 敕修百丈清规卷上住持章迁化佛事条,亦举出秉炬一项。 旧说下炬即秉炬,然禅林象器笺丧荐门:“秉炬语长,下火语短;又下火一人行之,秉炬数人递为之,(中略)秉炬佛事,语长而复数人行之,若用真火,移刻易烬,故刻木炬涂朱,拟火状,或红绵缯造花,着炬首而不点火。 ” 此外,“下炬引导集”系集录下炬时所唱之偈文等。 于下炬时所说之法语须具有五种要件:(一)德,语中须述及亡者之德。 (二)死,须述及死之因缘。 (三)哀,指哀悼之语。 (四)活,须述及亡者生前之活动。 (五)奠,追吊致祭之语。 此五者称为“下炬五要”。 [僧堂清规卷五尊宿丧法](参阅“秉炬”3467) p712 发布时间:2025-05-20 23:31:1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4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