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己 内容: 僧众对比自己多五年(五夏)以上戒腊者之尊称。 唐代道宣所述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一书列举二十二条对大己比丘应注意之事项,即:(一)须带袈裟纽。 (二)不得通肩被袈裟。 (三)不得邪脚倚立。 (四)不得垂手立。 (五)不得非时喧笑。 (六)立时如“事师法”所规定者。 事师法为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中所列举之第三大项,内共举出五十一条事师时所应注意之条文。 (七)若有教诫,当须设礼。 (八)须作谦卑心。 (九)不得抓疮。 (十)不得于其前洟唾。 (十一)不得于其前嚼杨枝。 (十二)未唤坐,不得辄坐。 (十三)不得共同床坐。 (十四)不得坐大己五夏人常坐卧处床。 (十五)须知五夏以上即阇梨位,十夏以上是和尚位。 (十六)尊人唤坐,须合掌曲躬,然后乃坐。 (十七)坐时不得无礼自恣,倚靠器物。 (十八)若有所言语,须谦下,不得取上分。 (十九)不得张口呵欠,当以手遮之。 (廿)不得以手捋面。 (廿一)不得大嘘气作声。 (廿二)坐当须端身定住。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尊敬乖式] p752 发布时间:2025-05-20 23:16:5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43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