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对无对 内容: 【有对无对】 p0546俱舍论二卷一页云:唯色蕴摄十界有对。 对、是碍义。 此复三种。 障碍,境界,所缘,异故。 障碍有对,谓十色界。 自于他处,被碍不生;如手碍手,或石碍石。 或二相碍。 境界有对,谓十二界,法界一分;诸有境法,于色等境。 故施设论,作如是言:有眼,于水有碍,非陆。 如鱼等眼。 有眼,于陆有碍,非水。 从多分说,如人等眼。 有眼;俱碍。 如毕舍遮室兽摩罗,及捕鱼人,虾蟆等眼。 有俱非碍。 谓除前相。 有眼,于夜有碍,非昼。 如诸蝙蝠鸺鹠等眼。 有眼,于昼有碍,非夜。 从多分说,如人等眼。 有眼,俱碍。 如狗野干马豹犲狼猫狸等眼。 有俱、非碍。 谓除前相。 此等名为境界有对。 所缘有对,谓心心所,于自所缘。 境界,所缘,复有何别? 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说彼为此法境界。 心心所法,执彼而起;彼于心等,名为所缘。 云何眼等于自境界所缘转时,说名有碍? 越彼于余,此不转故。 或复碍者,是和会义。 谓眼等法,于自境界,及自所缘,和会转故。 应知此中唯就障碍有对而说。 故但言十。 有色有对,更相障故。 由此义凖说余无对。 发布时间:2025-05-20 20:57:4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9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