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余依涅槃界 内容: 【有余依涅槃界】 p0554瑜伽八十五卷十页云:即是唯有余依,故名有余依涅槃界。 二解 大毗婆沙论三十二卷十七页云:云何有余依涅槃界? 答:若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犹存,大种造色,相续未断;依五根身,心相续转;有余依故,诸结永尽,得获触证;名有余依涅槃界。 此中寿命者:谓命根。 问:何故不说众同分耶? 答:是作论者意欲尔故。 乃至广说。 复次应说而不说者,当知此义有余。 复次以命根,众同分,俱是牵引业果。 命根一向是异熟故;此中遍说。 依此,有余色心等转。 于中大种,是所依故;最初说之。 依此大种,所造色生。 依所造色,心心所起。 心是主故;此中遍说。 大种造色者? 总显色身。 依五根身心相续者:显心心所。 亦有生等不相应行;难了知故,属前法故;不别显说。 如是诸法,相续未断,所得诸结永尽,名有余依涅槃界。 有作是说:大种,造色,是身,五根,是根,心相续,是觉。 此身,根、觉、相续未断,诸结永尽;名有余依涅槃界。 如契经说:身根觉未断,名有余依涅槃。 有余依故者:依、有二种。 一、烦恼依,二、生身依。 此阿罗汉,虽无烦恼依;而有生身依。 复次依有二种。 一、染污依;二、不染污依。 此阿罗汉,虽无染污依,而有不染污依。 故所得诸结永尽,名有余依涅槃界。 得获、触、证、文字虽别;同显一义。 三解 发智论二卷二页云:云何有余依涅槃界? 答:若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犹存;大种造色,相续未断;依五根身,心相续转。 有余依故。 诸结永尽,得获触证。 名有余依涅槃界。 发布时间:2025-05-20 20:48:1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9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