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执受与无执受 内容: 【有执受与无执受】 p0554大毗婆沙论一百三十八卷七页云:有执受,是何义? 答:此增语所显堕自体法。 无执受,是何义? 答:此增语所显非堕自体法。 然多处说有执受言:谓此中说有执受是何义? 谓堕自体法。 契经复说有执受苦蕴,便引生众苦。 谓生苦,老苦,病苦,及死苦。 有经复说无闻异生,长夜修治有执受我。 余经复说:况于此身暂停住中有执受。 品类足说:九处少分,名有执受。 识身论说:有执受蕴,是慈所缘。 问:如是诸说,义有何异? 答:此中说内身所摄五蕴,名有执受。 初契经说续众同分有情数五蕴名有执受。 次契经说无始时来身见事五蕴名有执受。 后契经说内身所摄色蕴名有执受。 品类足说一剎那九处少分名有执受。 识身论说一剎那五蕴少分名有执受。 有说品类足,识身论说:一剎那有情数九处少分名有执受。 有说:二论说一剎那有根所摄九处少分名有执受。 有说:二论说一剎那异熟所摄九处少分名有执受。 是名差别。 问:慈何故但缘色? 答:初修时,缘色;成时,缘五蕴。 西方师说:有执受有四种。 一、身有执受,二、相续有执受,三、众同分有执受,四、世俗施设有执受。 身有执受者:谓初经所说有执受苦蕴。 相续有执受者:如说我有根身相续执受。 众同分有执受者:如说我有根身众同分执受。 世俗施设有执受者:如说我执受如是重担,如是事业。 此中说内身五蕴名有执受。 此所不摄法,是无执受。 问:如前所说有执受,无执受,其相云何? 答有说:若与血肉筋骨,相杂住者;名有执受。 与此相违,名无执受。 有说:于彼斫刺破裂时,生苦痛舍担;名有执受。 与此相违,名无执受。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若法,已生,未灭,有情数,是有对,非所闻;名有执受。 已生者:简未来。 未灭者:遮过去。 有情数者:遮非有情数。 是有对者:遮意处法处。 非所闻者:遮声处。 与此相违,名无执受。 尊者左取,作如是言:若法,有方分,有情数,系属身,是有对,可牵,可斥;名有执受。 有方分者:遮过去未来。 有情数者:遮非有情数。 系属身者:遮身所出。 谓须毛等。 是有对者:遮意处法处。 可牵可斥者:遮声处。 与此相违,名无执受。 问:十二处中,几有执受? 几无执受? 答:若生欲界,九处少分;是有执受。 三处,全,九处,少分;是无执受。 三处,谓声处,意处,法处。 若生色界;七处,少分;是有执受。 三处,全,七处,少分;是无执受。 三处如前说。 问:于此身中三十六种诸不净物,几有执受? 几无执受? 答:发毛齿爪,根有执受,余无执受。 皮胆脑血,生有执受,朽无执受。 骨肉筋脉心肺脾肾肝肠胃膜脂髓脑胲生熟二藏,皆有执受。 膏脓痰饮涕唾泪汗屎尿尘垢,皆无执受。 发布时间:2025-05-20 20:47:5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9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