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见处与非见处 内容: 【见处与非见处】 p0643 大毗婆沙论一百三十八卷十一页云:见处是何义? 答:此增语所显有漏法。 非见处是何义? 答:此增语所显无漏法。 然见处声,说有多处。 谓此中说:见处是何? 谓有漏法。 俱迦捺陀契经复说:诸所有见,诸所有见处,诸所有见缠,诸所有见等起,诸所有见损害,世尊一切悉知悉见。 此中见者:谓五见。 见处者:谓见所缘。 见缠者:谓见现行。 见等起者:谓见因。 见损害者:谓见灭。 世尊一切悉知悉见者:谓见对治。 有作是说:见、见处、见缠,谓苦谛。 见等起,谓集谛。 见损害,谓灭谛。 世尊一切悉知悉见,谓道谛。 阿罗揭陀喩经复说有六见处。 谓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广说乃至苾刍应以正慧观彼一切非我我所,勿起我慢。 诸所有受,乃至广说;诸所有想,乃至广说;诸有见闻觉知,若得,若求,意随寻伺,乃至广说;诸有此见,有我,有有情,有世间,常恒凝住无变易法,正如是住,乃至广说;诸有此见,我应不有,我应非有,我当不有,我当非有,苾刍应以正慧观彼一切非我我所,勿起我慢。 苾刍应于如是见处取处,等随观察,无我我所。 若能如是;则于世间无所执受,乃至广说。 此中诸所有色受想者:即色受想蕴。 诸有此见有我有情,乃至广说,诸有此见我应不有乃至广说者:谓行蕴。 诸有见闻觉知等,谓识蕴。 问:见闻觉知,其义已具;若得,若求,意随寻伺,更何所显? 答:前广,今略;前别,今总;前开,今合;前渐,今顿;是谓所显。 防诸漏经复作是说:于六见处,不正思惟;则于内身随起一执。 谛故住故我有我,谛故住故我无我,我见我,我见无我,无我见我,或此有我,有有情,有命者,有生者,有养者,有补特伽罗,有意生,有摩纳婆,或无。 曾当现于彼彼处,已作未作诸善恶业,受异熟果。 问:如是四处,说见处声,有何差别? 有说:此中所说见处,显一切有漏法。 初经所说见处,总显五见。 第二经所说见处,显见及离见法。 第三经所说见处,显有身见边执见。 有说:此及初二经所说见处,总显五取蕴。 第三经所说见处,但显行蕴少分。 有说:此及初二经,通显相应不相应法。 第三经,惟显相应法。 如相应,不相应;有所依,无所依,有行相,无行相,有所缘,无所缘,有警觉,无警觉,亦尔。 有说:此及初二经,通显有色无色法。 第三经,惟显无色法。 如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亦尔。 有说:此及初二经,通显染不染法。 第三经,惟显染法。 如染、不染;有罪、无罪,有覆、无覆,黑、白,缠、非缠,亦尔。 有说:此及初二经,通显见修所断法。 第三经,惟显见所断法。 如见所断,修所断;无事、有事,忍对治、智对治,亦尔。 有说:此及初二经,通显善不善无记法。 第三经,惟显无记法。 有说:此及初二经,通显有异熟无异熟法。 第三经,惟显无异熟法。 问:诸有漏法,由何见故说名见处? 有说:由此身见边执见故;说为见处。 此二但缘自地境故。 有说:由四见故。 谓除邪见。 由此四种,有漏缘故。 如是说者;由五见故,得见处名。 问:若尔;灭道应名见处。 邪见境故? 答:见处有二。 一、所缘处,二、随眠处。 具此二义,乃名见处。 灭道虽是邪见所缘处;非随眠处。 故不名见处。 有说:见处有二。 一、所缘处,二、相应处。 具此二义,立见处名。 灭道虽是见所缘处;非相应处。 由此不得名为见处。 发布时间:2025-05-20 20:23:20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8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