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见闻等法非是我具 内容: 【见闻等法非是我具】 p0645 显扬十五卷十四页云:复次若执见等是我具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 颂曰:能烧,及能断;唯火等所作。 我于见等具,非如刀火等。 论曰:若汝计我,执见等具,能见能闻,乃至了别;如人执火能烧,执刀能断者;不应道理。 何以故? 世间现见离能执人,火能自烧,刀能自割? 见等亦尔。 虽无有我;亦应自有见等作用。 而汝不许;故此非喩。 又复世间诸蕴共合,假想立为我人众生;执持鐮等,能刈能断。 无别实我。 故此非喩。 发布时间:2025-05-20 20:22:4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8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