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境界有对 内容: 【境界有对】 p1289俱舍论二卷一页云:境界有对,谓十二界,法界一分;诸有境法,于色等境。 故施设论,作如是言:有眼、于水有碍,非陆。 如鱼等眼。 有眼,于陆有碍,非水。 从多分说,如人等眼。 有眼,俱碍。 如毕舍遮室兽摩罗,及捕鱼人虾蟆等眼。 有俱非碍。 谓除前相。 有眼,于夜有碍,非昼。 如诸蝙蝠鸺鹠等眼。 有眼,于昼有碍,非夜。 从多分说,如人等眼。 有眼俱碍。 如狗野干马豹豺狼猫狸等眼。 有俱非碍。 谓除前相。 此等名为境界有对。 二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六卷二页云:境界有对者:如眼根等诸有境法,各于自境界,有所拘碍。 如是名为境界有对。 发布时间:2025-05-20 20:15:14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8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