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处供养 内容: 指供养五者。 即供养父、母、亲教师、轨范师与病人。 亲教师、轨范师为比丘受法之处,父母为蒙生育之处,病人则为最可悲怜之处,故常宜供养。 [释氏要览卷中恩孝条] p1153 发布时间:2025-05-20 19:27:4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6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