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义平等 内容: 心王与心所互相对应作用(相应法),共有五义,即:(一)所依平等,如心王依眼根,心所亦依眼根;此乃两者依于相等之事物。 (二)所缘平等,指心王与心所所取之对象平等。 (三)行相平等,指心王、心所中显现之对象的形态平等。 (四)时平等,心王与心所同时作用,故称时平等。 (五)事平等,心王与心所作用时,乃一个心王与同一种类之心所起作用,并非同时有两个以上的心王或心所。 亦有主张除去行相平等,而说四义平等者。 [俱舍论卷四] p1169 发布时间:2025-05-20 19:26:05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6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