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欲 内容: 僧众作法事,若有比丘无法出席,则将自己赞同众事之欲望,告以他比丘,由该比丘传说僧众,此谓之“欲法”。 受托之比丘受知其欲,谓“受欲”。 由缺席者本人告知出席者,谓“与欲”。 若受欲比丘亦因故不得出席,复与欲于其他比丘,则谓“转欲”。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一] p6622 发布时间:2025-05-20 18:13:0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4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