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怀海 内容: (720~814)唐代禅宗高僧,我国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 福州长乐(福建)人,俗姓王(一说姓黄)。 以师之后半生皆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 从潮阳西山(广东潮安)慧照禅师落发,依衡山法朝律师受具足戒。 后至庐江(安徽)浮槎寺阅藏。 于大历初年(766)顷,闻马祖道一禅师在南康(位于江西)竖立南禅法幢,师遂前往投其座下。 据百丈怀海禅师语录载,一日,师随马祖出行,途中见一群野鸭飞过,马祖问(卍续一一九·四○九下):“是甚么? ”师答:“野鸭子。 ”马祖再问:“甚么处去也? ”师答:“飞过去也。 ”马祖乃拧师之鼻,师负痛失声。 马祖道:“又道飞过去也! ”师遂于言下开悟。 以得马祖大机大用之禅,遂嗣其法。 马祖示寂后,受众之请,于百丈山开堂说法,高倡南宗之旨。 其最大之贡献,在糅合大小乘律,制定禅门仪规,即“百丈清规”。 为禅宗首创法制。 祖堂集卷十四载其风范,谓师平生苦节高行,凡日常作务必先于众,主事者不忍,密收其作具而请息焉,师以“吾无德,焉可劳于人”而拒之,并遍求作具,既不获而亦忘食,故丛林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佳话。 师至晚年,犹勤劳不息。 其俗弟陈诩书塔铭(大四八·一一五六下):“行同于众故,门人力役必等其艰劳;怨亲两忘故,弃遗旧里;贤愚一贯故,普授来学。 常以三身无住,万行皆空,邪正并捐,源流齐泯;用此教旨,作人表式。 ”又常教大众平等从事作务,亦以平等心摄受门徒,故天下俊秀齐集门下。 杰出者有黄檗希运、沩山灵祐,百丈法正、西院大安、大慈寰中等,其中,黄檗门下出临济义玄,开临济宗。 沩山门下出仰山慧寂,创沩仰宗。 关于师之语录,据陈诩塔铭(大四八·一一五七上):“门人神行梵云结集微言,纂成语本,凡今学者,不践门阈,奉以为师法焉。 初闽越灵蔼律师,一川教宗,三学归仰,尝以佛性有无,响风发问,大师寓书以释之,今与语本并流于后学。 ”祖堂集亦载师有语录行世。 可知当时门人编集语录一事,当属实情。 现存之百丈语录有百丈怀海禅师语要二卷、百丈怀海禅师语录一卷、百丈怀海禅师广录一卷,收在卍续藏第一一九册四家语录之卷二、卷三及古尊宿语录卷一。 又天圣广灯录卷八、卷九,载有师之全部语录。 此等语录与祖堂集卷十四、景德传灯录卷六百丈章,及宗镜录卷九十八之语合观,当可得见百丈语录之全貌。 禅宗语录,最古者为六祖坛经与神会语录,其次为马祖与百丈之语录。 关于师之公案,较著名者,除前引“野鸭子”公案外,另有独坐大雄峰、并却咽喉、百丈野狐、卷席、再参马祖等数则。 至于百丈之寂年,通常以元和元年为诸传一致之说。 惟陈诩塔铭记其年寿为六十六,此与宋高僧传卷十、景德传灯录卷六、天圣广灯录卷八所记之“春秋九十五”不一致。 师示寂后,长庆元年(821)谥号为“大智禅师”,塔名“大胜宝轮”。 北宋大观元年(1107)追谥“觉照禅师”,元顺帝元统三年(1335)加谥“弘宗妙行禅师”。 [碧岩录第二十六则、第五十三则、第七十则、第七十一则、无门关第二则] p6661 发布时间:2025-05-20 18:06:14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4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