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受义 内容: 【受义】 p0724 俱舍论十卷五页云:受何为义? 颂曰:从此生六受,五属身余心。 论曰:从前六触,生于六受。 谓眼触所生受,至意触所生受。 六中前五,说为身受。 依色根故。 意触所生,说为心受。 但依心故。 受生与触,为后? 为俱? 毗婆沙师,说俱起时。 触受展转,俱有因故。 云何二法俱时而生,能生所生,义可成立? 如何不立。 无功能故。 于已生法,余法无能。 此与立宗义意无别。 如言二法俱时而生,能生所生,义不成立。 于已生法,余法无能。 义意同前,重说何用? 若尔;便有互相生失。 许故非失。 我宗许二为俱有因,亦互为果。 仁虽许尔;而契经中不许此二互为因果。 契经但说眼触为缘,生眼触所生受。 曾无经说眼受为缘,生眼受所生触。 又此义非理。 越能生法故。 若法,极成能生彼法;此法与彼,时别极成。 如先种后芽,先乳后酪,先击后声,先意后识等。 先因后果,非不极成。 亦有极成同时因果,如眼识等,眼色等俱;四大种俱,有所造色。 此中亦许前根境缘,能发后识;前大造聚,生后造色。 何理能遮。 如影与身,岂非俱有。 有说:触后方有受生。 根境为先,次有识起。 此三合故,即名为触。 第三剎那,缘触生受。 若尔;应识非皆有受;诸识亦应非皆是触? 无如是失。 因前位触,故后触位受生。 故诸触时,皆悉有受。 所有识体,无非是触。 此不应理。 何理相违? 谓或有时,二触境别。 因前受位触,生后触位受。 如何异境受从异境触生。 或应许受,此心相应。 非与此心同缘一境。 既尔;若许有成触识;是触、无受。 于此位前,有识有受,而体非触。 缘差故然。 斯有何过。 若尔;便坏十大地法。 彼定一切心品恒俱。 彼定恒俱,依何教立? 依本论立。 我等但以契经为量;本论非量;坏之何咎。 故世尊言:当依经量。 或大地法义,非要遍诸心。 若尔;何名大地法义? 谓有三地。 一、有寻有伺地,二、无寻唯伺地,三、无寻无伺地。 复有三地。 一、善地,二、不善地,三、无记地。 复有三地。 一、学地,二、无学地,三、非学非无学地。 若法、于前诸地皆有;名大地法。 若法、唯于诸善地中有;名大善地法。 若法、唯于诸染地中有;名大烦恼地法。 如是等法,各随所应,更代而生。 非皆并起。 余说如是大不善地法,因诵引来;是今所增益,非本所诵。 若于触后,方有受生;经云何释? 如契经说:眼及色为缘,生于眼识。 三和合触,俱起受想思。 但言俱起,不说触俱。 此于我宗,何违须释。 又于无间,亦有俱声。 如契经说:与慈俱行,修念觉支。 故彼非证。 若尔;何故契经中言:是受、是想、是思、是识,如是诸法,相杂不离;故无有识,离于受等。 今应审思相杂何义。 此经复说诸所受、即所思,诸所思、即所想,诸所想、即所识。 未了于此,为约所缘? 为约剎那? 作如是说。 于寿与暖俱时起中,亦有如斯相杂言故。 例知此说,定约剎那。 又契经言:三和合触。 如何有识而非三和,或是三和而不名触。 故应定许一切识俱,悉皆有触。 诸所有触,无不皆与受等俱生。 发布时间:2025-05-20 15:43:24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1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