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补特伽罗我无所有 内容: 【补特伽罗我无所有】 p1246显扬十五卷十一页云:复次云何应知补特伽罗我无所有? 若有我者;为即蕴相? 为住蕴中? 为住余处? 为非蕴相? 颂曰:唯假过失故,蕴无我过故,我无身过故;三我不应理。 论曰:若所计我,即是蕴相;应唯是假。 违汝自宗,故成过失。 以即于诸蕴假立我故。 若离诸蕴住余处者;我应无蕴。 是亦有过。 于诸蕴中,无有我故。 若非蕴相者;所计之我、有无身过。 无身之我、不应理故。 是故三种、不应道理。 复次若计实我、住诸蕴中;是亦不然。 何以故? 颂曰:如主、火、明、空;形异,依他过。 无常,无业用。 非因,非有我。 论曰:所计实我、住诸蕴中;为如主住舍? 为如火在薪? 为如明依灯? 为如虚空、处种种物? 如是一切,皆不应理。 何以故? 有五种过失故。 何者为五? 若如主住舍中者;形段应异。 舍主与舍、形貌异故。 若如火在薪者;有依他过。 火依薪力,不自在故。 若如明依灯者;有无常过。 随灯有无,明起灭故。 又前二种,亦有无常过失。 不见舍主有常住者。 舍虽久住;而彼舍主、或往余处,或死灭故。 火随薪力,有无不定,无常性故。 若如虚空者;应有业用显然过失。 虚空业用,显然可得。 谓去来等业、无障碍故。 我即不尔。 故成过失。 又所计我、与果为因,亦不可得。 何以故? 无我外物诸种子等、与果为因、亦可得故。 是故计我住诸蕴中,与果为因,不应道理;亦无所计实我体性。 发布时间:2025-05-20 14:29:40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30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