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近事律仪有缺减受 内容: 【近事律仪有缺减受】 p0822 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四卷一页云:问:颇有惟受三归,成近事不? 为有律仪缺减,成近事不? 若言有者;契经所说文句差别,岂非无义。 如说:我某甲归佛法僧。 愿尊忆持,我是近事。 我从今日,乃至命终,护生归净。 亦应说有律仪缺减勤策苾刍等。 若无者;即前契经文句差别,宁非无义。 何故安立一分少分多分满分近事耶? 健驮罗国诸论师言:惟受三归,及律仪缺减,悉成近事。 问:若惟受三归成近事者;契经文句,宁非无义。 经说近事受律仪时,于戒师前,作如是说:我某甲归佛法僧。 愿尊忆持,我是近事。 我从今者,乃至命终,于其中间。 护生归净。 答:彼由此表,但得三归。 名为近事;而未得律仪。 后说学处,方得律仪。 然彼文句,非为无义。 由后自誓,令前三归,得坚牢故。 若不护生;归非净故。 问:若缺减律仪成近事者;便为善顺一分等言。 所以者何? 若受一,名一分;受二,名少分;受三,受四,名多分;具受五,名满分故。 云何不有律仪缺减勤策苾刍等耶? 答:佛观所化,机宜不同。 授与律仪,亦不一种。 如诸近事,不乐舍家;为摄引故,佛随其意,于五学处,多少受得。 故彼律仪,有缺减受。 苾刍,勤策,意乐舍家;为安立故,制具律仪,具受乃得。 故彼律仪,无缺减受。 以是世尊内眷属故。 迦湿弥罗国诸论师言:无有惟受,三归及缺减律仪,名为近事。 问:若尔;契经宁非无义? 如说:我某甲归佛法僧,乃至广说。 答:彼由此表,既得三归;亦得律仪。 故成近事。 问:此惟自誓离于杀生;云何由此具得五种? 答:由此自誓离杀为依,五种律仪,亦俱时得。 五学处中,彼为胜故。 以受戒者,为不损生。 于损生中,杀为上首。 故以离杀为五所依。 又护生言,非惟离杀。 谓不损恼一切有情。 彼自誓言:我从今者乃至命尽,于诸有情,不害其命,不盗其物,不侵其妻,不行虚诳。 为护前四,亦不饮酒。 故护生言,非惟离杀。 然有别诵:言舍生者,此言意说舍杀生等。 略去杀等,但说舍生。 又舍生言,显于生类舍损恼事。 即五律仪,皆为遮防损生事故。 由此自誓,方得律仪。 故彼契经,非为无义。 问:若惟自誓,便得律仪;何故复说五种学处? 答:虽由自誓,已得律仪;而未了知彼差别相。 欲令知故,说五学处。 故彼所说,皆非无义。 问:若尔;何故说有一分等邬波索迦耶? 答:此说持位。 非说受位。 谓于五中,持一不持四,名一分。 持二不持三,名少分。 持三持四名多分。 具持五名满分。 尊者僧伽筏苏分同前二师说。 彼说:无有惟受三归,便成近事。 然有缺减五种律仪,亦成近事。 谓彼将受近事戒时,先与戒师共详审议。 如是学处,我能受持。 如是学处,我不能受。 既详议已;归佛法僧,自誓要期,得尔所戒。 随先详议,能受少多;今得律仪,其数亦尔。 由此故说近事律仪,名详议戒。 非勤策等戒,得有此名。 如是说者,无但三归即成近事。 亦无缺减近事律仪,成近事者。 如无缺减勤策等律仪,名勤策等;彼亦如是。 如彼卷一页至六页广说。 发布时间:2025-05-20 14:06:4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29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