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苦计为乐见 内容: 【苦计为乐见】 p0847 大毗婆沙论八卷十四页云:若苦乐见,于五见,何见摄? 何见所断? 答:取劣法为胜,见取摄。 见苦所断。 问:何谓为苦? 答:诸有漏法。 问:何缘外道,计彼为乐? 答:愚于少时适意事故。 如疲暂息,寒暂得暖,热暂得冷,饥暂得食,渇暂得饮;便作是念:我今受乐。 然诸蕴中,有少分乐;如量而取,亦非颠倒。 外道于中,增益而取,同究竟乐,故成颠倒。 此中取劣法为胜见取摄者:显彼自性。 取苦苦等,为妙乐故。 见苦所断者:显彼对治。 见苦谛时,永断彼故。 余如前说。 问:何故取苦为乐,名为见取? 取无常为常,非见取耶? 答:取苦为乐者,一向取劣法为胜,故名见取。 取无常为常者,非一向取劣法为胜,故非见取。 以常法中,胜不胜法,同为一聚,如虚空非择灭,是无记故;不名胜法。 复有说者:于诸蕴中,有少分乐。 由观彼故;取苦为乐。 名为见取。 非诸蕴中有少分常,可观彼故,取无常为常,亦名见取。 所以者何? 色等五蕴,剎那性故;体虚幻故;暂时住故;临灭坏故。 如说:云何灭时法? 谓现在法。 故取无常为常住者,名边执见;不名见取。 发布时间:2025-05-20 13:53:2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29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