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笔受 内容: (杂语)于译场受译主之言,笔之以汉言也。 事物纪原七曰: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七年六月,译经院成。 译经诏梵学僧笔受缀文,七月诏左右街义学僧详定,十二月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 其后以惟净为梵学笔受,自此始也。 谈苑曰:译经常以梵僧,后令惟净同译经。 梵学笔受二人,译经缀文二人,证义八人。 唐世翻译有笔受官,以朝臣为之,佛陀多罗之译圆觉经也。 房融为笔受是矣,宋朝太宗始用梵觉僧也。 发布时间:2025-05-20 05:05:4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2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