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寺格 内容: 即寺院之格式。 又作寺班。 依寺院创立之缘起与营构之大小等区分寺院之格式等级,称为寺格。 印度之“寺格”制度不详。 我国于佛教东传之初,本无寺格之分别,后随寺院兴建之盛行,遂有大刹、小刹等分别,而大刹中又有支院之分。 于洛阳伽蓝记序文中,即有大、中、小伽蓝之称。 又佛祖统纪卷四十二中,亦有上寺、中寺、下寺等称。 唐代时有皇帝敕建及敕赐寺额之寺院,以别于其他诸寺院。 宋代时随着禅宗之大盛,而设立“五山十刹”之制,此系就禅院而定等级,其后教院(天台、华严等诸宗)中亦设置“五山十刹”之制。 明洪武十五年(1382),曾分天下之佛寺为禅寺、讲寺、教寺三等。 此外,于万历年间成书之金陵梵刹志中,将金陵(今南京)之寺院分为大刹、次大刹、中刹、小刹等阶别。 日本之寺院,分为官寺、私寺二种。 官寺,又称敕愿寺、御愿寺,即依天皇、皇后等御愿而建立之寺;又分为国分寺及定额寺二种。 至平安中期,由宇多天皇出家为始,皇室中出家者渐多,遂将彼等居住之寺院,称为门迹,置于诸寺院之最上位,后则产生宫门迹、摄家门迹、准门迹等,以别于一般寺院。 镰仓时代末期,日本仿照我国宋代之制,于临济宗之寺院设立“五山十刹”之制。 [佛祖统纪卷四十八、释氏稽古略卷四、续释氏稽古略卷二、日本宗教制度史料类聚考](参阅“五山十刹”1062、“金陵梵刹志”3584) p2413 发布时间:2025-05-20 08:00:3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21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