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废权立实 内容: 即废舍法华经以前之权教,树立法华一乘。 又作废三显一。 系天台宗所立。 天台宗判释佛陀一代之教法为五时八教,废权立实即谓佛陀于说法华之前四时中随机演说大、小、顿、渐诸教,系因众生根性不相融契,故将“一佛乘”分别为三乘,故此时之教法仅系从宜施设之权门化用。 至说法华时,所化之根性融合为一,得永废前四时之三乘权门,会归于一佛乘之真实。 此即法华经卷一方便品所谓(大九·一○上):“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 ” 谛观之天台四教仪谓,“废权立实”与“开权显实”或“会三归一”等名目之义同,皆明示法华门之开显;开权显实乃就“教体”而说,废权立实系就“教用”而说,会三归一则就“行门”而说。 各名目所诠虽有区别,然明示开显之相则皆一致。 又上记之法华门一语,指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 又莲花三喻中,以花落比喻废权,莲成比喻立实;谓一乘之实教既显,则三乘之权教自废。 [法华玄义卷一序、卷七下、卷九下、法华玄义释签卷一、法华玄义释签讲义卷一、卷七、天台四教仪集注卷上、天台四教仪集注讲述卷上(大宝)](参阅“本迹二门”1965、“莲华三喻”6148) p5984 发布时间:2025-05-20 07:47:3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20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