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僧祇户 内容: 北魏僧官所辖之民户,约设于北魏皇兴末年至延兴年间(约470~475)。 乃因沙门统(佛教统制官)昙曜之奏请,而与佛图户同时设置者。 与佛图户构成北魏寺院经济之组成部分。 僧祇户每年以谷物六十斛(唐制为三千六百升)纳入僧曹(管辖寺院之总机关),以备饥馑时供给寺院僧徒或贷予贫民之用。 此种谷物称为僧祇粟。 盖与梁武帝所设之无尽藏类似。 其所贷出之粟,则于丰年时归还。 僧祇粟由僧人负责管理,其后逐渐衍为寺院僧徒所私有,而失其原来之功能。 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灭佛,遂废之。 [佛祖统纪卷三十八、资治通鉴卷一三二刘宋泰始五年条、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支那佛教史研究(冢本善隆)] p5737 发布时间:2025-05-20 07:45:4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20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