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宗同品 内容: 因明用语。 于因明论式中与宗(命题)同一义之品类。 略称同品(梵 sapaksa);然同品亦包括“因同品”,惟一般多指宗同品。 如立“声是无常(宗),所作性故(因,理由),譬如瓶等(同喻,即由正面来说明之例证)。 ”之量(论式),瓶之无常与声之无常为同一相似之品类,故为宗同品。 宗品之同异,以所立法为标准。 立“声是无常”之宗时,“无常”是所立法,若具有与此所立法相同条件之事物,即为同品;瓶是无常,具有与所立法相同条件之性质,故是同品。 宗同品必须立(立论者)、敌(问难者)所共许(共同认可),此处之共许具有二种意义,即:(一)共许其体为实有,(二)共许其体具有所立法中所说之义。 如“声是无常”之宗,以瓶等为宗同品,瓶是立、敌双方所共许其为实有者,亦是立、敌所共许其具有无常之义者。 此种立敌共许之同品,为与立敌不共许之同品分别,亦称为共同品。 [因明入正理论、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上、因明入正理论悟他门浅释(陈大齐)](参阅“同品”2246) p3147 发布时间:2025-05-20 07:04:4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15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