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眼 内容: (一)梵语 dharma-caksu,巴利语 dhamma-cakkhu。 指彻见佛法正理之智慧眼。 系五眼之一。 此眼能见一切法之实相,故能分明观达缘生等差别法。 菩萨为度众生,以清净法眼观诸法,能知能行,得证是道;又知一切众生之各各方便门,故能令众生修行证道。 [大品般若经卷二、无量寿经卷下、大智度论卷三十三、瑜伽师地论卷十四](参阅“五眼”1151) (二)日本僧位之一种。 全称法眼大和尚位。 即授以僧都僧官之阶位。 此僧位于日本贞观六年(864),与法印、法桥等同时制定,并授以僧都僧官之阶位。 至弘安八年(1285),始比照于五位殿上人之位。 后来佛像之雕刻师等,亦可被任此位。 [释家官班记卷下、三代宝录卷十六、卷四十三] (三)(885~958)法眼文益禅师。 五代僧。 为我国法眼宗之祖。 南唐国主李氏曾赐以“净慧大师”之号,入寂后,谥号“大法眼”。 (参阅“文益”1429) p3386 发布时间:2025-05-20 06:30:55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12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