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苾刍 内容: 指违犯杀、盗、淫、妄等“四重罪”之比丘。 小乘之经部与有部之解释各异。 经部中,依律文,指犯四重罪者,已舍戒体,故称“非苾刍”。 有部中,依经文,指犯重罪者称为“污道沙门”,亦即仍号沙门,故知其仍保有戒而称“非苾刍”,乃指非胜义苾刍。 所谓胜义苾刍,系指诸圣人;然苾刍由于犯四重罪之故,不成圣果,故称“非苾刍”,而非指舍离戒体。 [俱舍论卷十五、俱舍论疏卷十五] p3710 发布时间:2025-05-20 06:28:35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11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