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义 内容: 梵语 artha,巴利语 attha。 音译阿他、阿陀。 (一)意指:(一)意思,(二)道理,(三)意义、价值、利益等。 其中,意义与义理相通。 道理指正义(正确的传统道理)而言,反之则称为不正义、邪义、异义等。 显示完全明了究极之道理,称为了义;反之则称为不了义(未了义)。 了义与不了义合称二义。 凡所立义理之状态,称为义相,乃为义理与相状之意。 义路一语,则指道理之程序、步骤。 此外,于诸经论中,常用“第一义谛”或“第一义空”等语,而以真谛为第一义,俗谛为第二义。 然于华严宗,常以“教”与“义”相对而称,其语意异于普通所谓义理之义。 据华严经探玄记卷上载,小乘之教法,教、义俱不圆融;三乘之教法,义圆融而教不圆融;唯华严之别教一乘乃为教、义俱为圆融者。 另据华严五教章卷一之说,若就根本法轮而言,华严一乘有教有义;就枝末法轮而言,三乘末教唯有教而无义;就摄末归本法轮而言,三车(羊车、鹿车、牛车,分别比喻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为方便之教,大白牛车(比喻一佛乘)乃为真实之教。 此外,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末举出境界之义与道理之义两种,并谓于世间胜义、道理胜义、证得胜义、胜义胜义等四种胜义谛中,前三种为“依诠谈旨”,故属境界之义;第四之胜义胜义谛为“废诠谈旨”,故属道理之义。 [杂阿含经卷十二、中阿含卷二世间福经、大宝积经卷五十二、成唯识论卷九](参阅“二谛”244) (二)因明用语。 因明论式中,称宗(命题)之前陈(主词)为“体”,而称其后陈(述词)为“义”。 如“声是无常”之命题中,“无常”为义,“声”为体。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参阅“体”6928) p5566 发布时间:2025-05-20 06:23:03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11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