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业报 内容: 业与报并称。 意为业之报应或业之果报。 谓由身口意之善恶业因所必招感之苦乐果报。 或指业因与果报。 又作业果。 此为佛教之重要基本观念。 据成实论卷七载,业报有善、不善、无记三种,善得爱报,不善得不爱报,无记则不报;此即佛教所主张之必然业报法则。 于此法则中,业不但为受身因缘,万物亦从业因生。 盖于业与异熟、等流、离系、士用、增上等五种果之关系中,有漏之善、不善有异熟、等流之诸果,无记及无漏之业,则唯有等流、离系等果而无异熟果。 又其中唯有漏之善、不善业所招之异熟果称为业报。 大宝积经卷九十六(大一一·五四二中):“阎罗常告彼罪人,无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来,业报自招无代者。 ”成实论卷八之三受报业品(大三二·二九八上):“善业得乐报,不善业得苦报,不动业得不苦不乐报。 ” 于业报之中,决定个人贫富、寿夭、命运之业,称为满业。 决定人之共性与共同物质生活条件之业,称为引业。 又如受生为人、畜等果报之总相,称为总报;如虽同受生为人,然有贵贱、智愚、美丑等差别,则称为别报。 又果报之主体,即有情之身心,称为正报;有情所依之国土、什器等,称为依报。 又国土、山河等为多人所共同受用之果报,系由共业所招感,故称共报。 具体说明此一内容者,为十二因缘与五道(或六道)轮回。 [中阿含经卷三、卷十四、卷三十四、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杂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卷一二五](参阅“业”5494) p5500 发布时间:2025-05-20 06:21:3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11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