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等法非是我具
发布时间:2025-05-20 20:22:48 | 来源:听佛音

【见闻等法非是我具】 p0645 显扬十五卷十四页云:复次若执见等是我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颂曰:能烧,及能断;唯火等所作。我于见等具,非如刀火等。论曰:若汝计我,执见等具,能见能闻,乃至了别;如人执火能烧,执刀能断者;不应道理。何以故?世间现见离能执人,火能自烧,刀能自割?见等亦尔。虽无有我;亦应自有见等作用。而汝不许;故此非喩。又复世间诸蕴共合,假想立为我人众生;执持鐮等,能刈能断。无别实我。故此非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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