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欲
发布时间:2025-05-20 18:13:07 | 来源:听佛音

僧众作法事,若有比丘无法出席,则将自己赞同众事之欲望,告以他比丘,由该比丘传说僧众,此谓之“欲法”。受托之比丘受知其欲,谓“受欲”。由缺席者本人告知出席者,谓“与欲”。若受欲比丘亦因故不得出席,复与欲于其他比丘,则谓“转欲”。[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一] p6622

提示: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文件 → 打印 → 另存为 PDF”来保存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