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发布时间:2025-05-20 06:38:36 | 来源:听佛音

(杂名)事物纪原引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五年,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中设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自是每诞节即献经也。八年改为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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