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戒杀文 内容: 【原文】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怨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 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 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云。 [注]凡有知者必同体,人之食肉,大是怪事。 然不以为怪者,良由家世袭而为常,邻里比而成俗。 习行既久,不觉其非,反以为是,又奚怪乎。 今有杀人而食者,人必大骇而亟诛之。 何也。 不习行故也。 使杀人无禁,行之数年,以人肉而供庖厨者遍于天下矣。 故曰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 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 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现在椿萱,增延福寿。 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 [注]唐太宗万乘之主,生日尚不为乐。 田舍翁多收十斛粟,乃贺客盈门,欢宴累日。 不知其可也。 今世有生日饭僧诵经,修诸善事者,其贤乎哉。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 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 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 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 [注]一猎人暮夜大醉,视其幼子为獐,砺刃将杀之,妻泣谏不听,竟剖其腹,出其肠,已而安寝。 天明呼其子与入市鬻獐肉。 妻哭曰,昨汝所杀者子也。 其人举身自掷,五内崩裂。 噫。 人畜虽殊,爱子之心一也,安可杀欤。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倶当戒杀,以资冥福。 杀生以祭,徒增业耳。 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 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 [注]或曰,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世讥其使祖宗不血食。 噫。 血食未必珍,蔬食未必恶。 为人子者,贵乎慎修其身,而不覆先宗祀,斯善矣。 奚取于祀之必用血也。 褕祭胜于杀牛,易垂明训。 牲养犹为不孝,圣有嘉谟。 奚取于祀之必用血也。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 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 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 又婚礼,吉礼也。 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 [注]凡人结婚,必祝愿夫妻偕老。 尔愿偕老,禽兽愿先亡乎。 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 尔以相离为苦,禽兽以相离为乐乎。 信乎婚之不宜杀矣。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 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 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怨号于砧几。 嗟乎。 有人心者,能不悲乎。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 [注]若知盘中之物,从砧几怨号中来,则以彼极苦,为我极欢,虽食,亦不下咽矣。 可不悲乎。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 世人有疾,杀生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 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 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 种种淫祀,亦复类是。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 [注]药师经云,杀种种众生,解奏神明,呼诸魍魉,请乞福佑,欲冀延年,终不可得。 所谓命不可延,杀业具在也。 种种淫祀,如杀生求子,杀生求财,杀生求官等,及其得子,得财,得官,皆本人分定,非鬼神所为也。 偶尔满愿,遽谓有灵,信之弥坚,行之愈笃。 邪见炽然,莫可救疗,悲夫。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 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 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倭而死也。 杀生营生,神理所殛。 以杀昌裕,百无一人。 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 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 [注]亲见屠羊者垂死而口作羊鸣,卖鳝者将亡而头如鳝啮。 此二事近在邻居,即非传说。 我劝世人,若无生计,宁丐食耳。 造杀而生,不如忍饥而死也。 吁。 可不戒哉。 如上所列,甚拂常情。 达人览之,必以为确论。 倘能全戒,善莫加焉。 其或不然,量力除减,或去四五,或禁二三。 除一事则消一业,减一杀则杜一怨。 若未能断绝腥膻,且先应市买现物,不加亲杀,亦免大愆。 积养慈心,渐人佳境。 得斯文者,更望展转流通,递相劝化。 能劝一人不杀,如救百万生灵。 劝至十人百人,以及千万亿众,阴功浩大,善果无穷。 但肯信行,决不相赚。 ◎每年写十二月分,粘贴屋壁。 一月不杀,则于月下书不杀二字。 一月不杀,下善也。 一年不杀,中善也。 一生不杀,上善也。 世代不杀,善之又善者也。 愿人人戒杀,户户持斋,则诸佛生欢,万神加护,干戈由是永息,刑罚可以无施,地狱为之顿空,苦海因而长别矣。 【译白】世间人吃肉,都认为是理所当然,于是肆意杀生,广积怨业,相互仿效,形成流俗,自己却还意识不到。 正如古人所言,真可为此痛哭流涕,长时叹息啊! 计世人执迷不悟的行为,大略概括起来有七条,列举如下,其余可举一反三、依例推论。 [注]凡是有知觉者必是同体,人之吃肉,岂不是大大的怪事? 然而却不以为奇怪,是因为家家世代沿袭,习以为常。 邻里之间竞相模仿,已形成流俗。 习惯成自然,并不觉得有错,反而自以为是,又哪会觉得奇怪呢? 倘若现今有人杀人肉吃,人们必定会对此惊恐万分而立即处决凶手。 为什么呢? 是因为世上没有可以杀人肉吃的习俗。 假使对杀人也不加禁止,杀了几年后,那么厨师用人肉来做菜就天下通行了。 所以说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真可为之痛哭流涕而长时叹息啊! 一者生日不应杀生。 可怜的父母,生我劳心劳力,真不容易。 自己出生之时,即是父母面临死亡威胁之日。 这一天,正应戒杀吃素,广行善事。 才可让过世的父母,早得超生,现在父母,增福延寿。 为何却顿时忘记了母难,杀害生灵,上连累双亲,下不利于自己。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一啊! [注]唐太宗贵为一国之主,生日尚不行乐。 一个农夫多收了十斗粟,前来贺喜的就宾客盈门,大吃大喝好几天。 不知有什么资格要这样做。 现今世间做生日时能知道供养僧人、念佛诵经,作种种善事的人,真是太贤明了! 二者生孩子不应杀生。 一般人若没有孩子时则悲伤,有孩子时则欢喜。 却没有想到一切禽畜,也各爱自己的孩子。 为庆祝我的孩子出生,却让它们的孩子死亡,于心能安吗? 当婴孩刚出生时,不为他修福积德,却反而杀生造业,也太愚蠢了。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二啊! [注]有一猎人夜晚喝得大醉,把他的幼子看成了獐,磨刀霍霍准备杀他。 妻子哭着阻止而不听,竟然剖开孩子的肚子,抽出肠子,然后安然入睡。 天亮时还叫他的孩子与他同到市场去卖獐肉。 妻子哭着说,昨晚你所杀的是咱们的孩子啊! 猎人这才恍然明白,伤心自绝,肝脑涂地而死。 唉! 人畜虽然不同,爱子之心是一样的啊! 怎么可以杀生呢? 三者祭祀祖先不应杀生。 死者的忌日,以及春秋时祭扫祖先坟墓,都应当戒杀,以助长亲人的冥福。 若杀生祭祀,只能是枉自增加亡人的罪业罢了。 纵然是山珍海味供于桌前,又岂能让九泉之下亲人的遗骨来吃上呢? 有害而无益,明智人之所不为。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三啊! [注]或许有人会说:“梁武帝用面食来代替祭祀用的牲畜,世人却讥笑他让祖宗吃不到血食。 ”唉! 血食未必珍贵,蔬食未必不好。 为人子女者,贵在谨慎修身,而不辱没祖先家声,这才是善。 岂在于祭祀必用血食。 以恭敬的心奉上普通的蔬食祭祀,胜过杀牛血祭,《易》上有明文训示。 飼养牲畜犹是不孝,圣人有良言在。 岂在于祭祀必用血食? 四者婚礼不应杀生。 世间人的婚礼,从询问对方名字,接受彩礼,一直到成婚,杀生不知多少。 结婚是生育后代的开端,生育之初就杀生,从理上说来就已经悖逆了。 再者,婚礼是吉祥的礼仪。 在吉祥的日子里行杀生的凶事,岂不是太残忍了?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四啊! [注]凡是人们结婚,必定祝愿夫妻白头偕老。 新婚夫妻希望偕老,禽兽就愿意先死吗? 嫁女的人家,三天烛光不灭,女儿离家思念不已。 你们别离是苦,禽兽就以别离为快乐吗? 若能相信这个道理,结婚就不应杀生了。 五者宴请客人不应杀生。 良辰美景,贤主人,佳贵宾,蔬菜清羹的素宴,不会妨碍清馨的雅致。 何须大肆杀生、穷奢极欲的豪华盛宴? 笙歌燕舞、杯盘狼藉,极尽口腹之贪欲。 哀哀惨叫,怨恨难平,任人宰割于案板。 呜呼! 有人心者,能不为之悲伤吗?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五啊! [注]若知盘中之物,是从砧板上怨恨的叫唤声中而来,则以它的极苦,换来我的极欢,虽吃,也难以下咽啊。 太悲惨了! 六者祈福消突不应杀生。 世间人有病时,常常以杀生祭祀神灵来祈福求保佑,不想想自己祭祀神灵的目的,是为免死亡而求活命。 而以杀动物的命来延长我的命,悖逆天理,没有比此更甚的了。 正直者才有资格为神,神难道还有偏私吗? 其结果只能是生命不可能得到延长,而杀生罪业却因此造成了。 世间种种愚昧的祭祀行为,也与此类似。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六啊! [注]《药师经》中说,以杀害种种众生,来奏请神明,招呼各种魍魉小鬼,乞求降福保佑,希望延年益寿,终究得不到。 为何命不可延呢? 因为杀业俱在啊! 至于各种迷信的祭祀行为,如杀生求子、杀生求财、杀生求官等,即使真得子、得财、得官,也都是本人命中注定,本该有的,根本不是鬼神所赐。 碰巧满了所愿,就说鬼神有灵,信得更坚定,做得更扎实。 邪知邪见更加严重,无药可救。 悲哀啊! 七者谋生不应杀生。 世间人为了穿衣吃饭,或打猎,或捕鱼,或屠宰牛羊猪犬等,靠此谋生。 而我看不作这些行业的,也照样穿衣吃饭,未必他们就冻死饿死了。 以杀生来谋生,天理所不容。 因杀生而兴旺发达的,百中无一人。 而深种入地狱之恶因,受来生之恶报,没有比此更得不偿失的了。 何苦而不另找一种谋生的职业? 可这种行为举世之人都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长长叹息的原因之七啊! [注]我曾亲眼见到杀羊的人临死时嘴里发出羊的叫声,卖鳝鱼的人将死时而头如鳝鱼啃咬状。 这两件事就发生在我的邻居身上,近在身边,并非传说。 我奉劝世上人,若无谋生手段,宁愿乞讨为生。 若靠杀生而活,不如忍饥挨饿而死。 呜呼! 还不戒杀吗? 如上所列举,似不太合常情。 但明智之人看后,必认为是正确的定论。 若能全戒,功德无量。 若一时还不能全戒,至少也要尽量减少,或减低十分之四五,或禁十分之二三。 免除一事即消去一业,减少一次杀生即杜绝一次怨仇。 若还未能完全断绝肉食,暂且先到市场买已杀好的现成肉,不亲自杀,也免很大罪过。 以此培养慈悲心,再慢慢进入更高的境界。 见到这篇文章的人,更希望你辗转流通,相互劝化。 若能劝得一人不杀生,就如同救得百万众生。 劝得十人百人,乃至千万亿人,则阴功巨大,善果无穷。 只要肯信受奉行,决不吃亏。 ◎每年十二个月逐月写成纸条,粘贴在屋壁上。 若一个月没有杀生,就在该月的纸条上写不杀二字。 一个月不杀生,是下善。 一年不杀生,是中善。 一生不杀生,是上善。 世代不杀生,是上上善。 但愿人人戒杀,户户持斋,则诸佛欢喜,万神保护,战争永无,刑罚多余,地狱顿空,苦海因而永别了。 摘自《安士全书》万善先资:戒杀文 发布时间:2021-01-03 14:09:0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book/1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