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勿谋人之财产 内容: 【原文】[发明]各人之财产,由乎各人之福力,并非设谋之可得者。 孔子曰,富而可求,执鞭亦为。 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求且不可,况于谋乎。 ◎谋人财产,大抵为室家之计,欲以传诸子孙耳,至于为妻孥而作走狗,所弗计矣。 毗婆沙论云,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唯增贪求,无有厌足。 若识得子女是索债之人,室家是怨业之薮,则大梦顿觉,沉疴忽疗矣。 岂为其多结冤仇,广行众恶乎。 【译白】[发明]各人之财产来自于各人之福报,并非靠计谋可以得到。 孔子说:“富贵若可求得来,即使去驾驭车马,我也愿意做。 若不可求得,我还是顺从自己的喜好。 ”求尚且不可得,何况于谋取呢? ◎谋算他人财产,大都是为家庭之生计,想多留些财产给子孙罢了。 至于为妻儿而甘心作走狗之人,不知有多少啊! 《毗婆沙论》上说:“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唯增贪求,无有厌足。 ”若识破子女是讨债之人,家庭是怨业所在,则大梦顿醒,一切苦恼心病不疗自愈了。 岂还甘为其多结冤仇、广行众恶吗? 摘自安士全书《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勿谋人之财产 发布时间:2020-12-26 07:26:5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book/1262.html